戴维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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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4-07-22  来源:光明网


  •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十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内容丰富、思维缜密、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纵观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协同思维、底线思维等方法论原则融会贯通,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安全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国家安全工作方法的创新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安全体系加速重塑,国家安全内涵外延不断拓展,维护国家安全任务艰巨繁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必须用好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强大思想武器,自觉运用其方法论原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整体上把握国家安全,不断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系统思维: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方法
     
      系统思维强调国家安全是一个整体性、关联性的系统工程,要求我们在处理国家安全问题时,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视角,把维护国家安全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谋划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总体国家安全观就是系统思维在新时代国家安全领域的创新发展,要从整体上审视和谋划国家安全,把各类安全要素放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综合考量,科学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当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安全问题相互影响、彼此交融,国家安全形势错综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全面性等方式,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持。唯有坚持系统观念,把国家安全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考量,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安全。
     
      创新思维: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时代特征
     
      创新思维鼓励我们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勇于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形势,要与时俱进,创新国家安全理念、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日益复杂,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并存,维护国家安全必须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新质生产力要素不断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现代科技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和途径。科技赋能为国家安全工作注入了新动能新活力,标志着国家安全治理正在迈向智能化、精准化的新阶段。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科技与国家安全的深度融合将成为大势所趋。我们要适应这一发展潮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维护国家安全,加快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步伐,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安全等领域抢占先机,提高国家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筑牢国家安全的技术屏障。
     
      法治思维: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保证
     
      法治思维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以及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化,不断提高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是贯彻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从实践运用来看,坚持法治思维有力推动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安,把国家安全纳入法治化轨道,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先后制定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颁布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警法等专门法,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日益健全。特别是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国家安全法治知识,进一步筑牢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根基。国家安全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加强,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实践表明,坚持法治思维,用法治规范和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构建完备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用法治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
     
      协同思维: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现实路径
     
      协同思维指出,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突出各安全领域间的相互支持、共同参与、密切协作,强调整体合力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突出实战实用鲜明导向,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法治思维、科技赋能、基层基础,推动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国家安全是全民的事业,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协调行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了国家安全的高度统一和综合性,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各方面、各环节,绝非某一领域、单一部门的职责。协同思维强调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加强党委统筹、政府协调、军地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协同思维,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开展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协调机制,军地联合开展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行动,有效防范化解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实现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转、地方党委国家安全系统全国基本覆盖,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同时,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加强同各国在反恐、网络安全、海上安全等领域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重大传染病等全球性问题,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重要贡献。
     
      可以说,协同思维已成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关键法宝。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善于运用统一战线法宝,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党的领导、全民参与、军地联动、高效协同的国家安全工作格局。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同各国携手应对共同挑战,推动国际安全合作,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底线思维: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根本要求
     
      底线思维教导我们要时刻准备应对最坏的情况,确保国家安全的底线不被触碰。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底线思维就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居安思危,做到未雨绸缪,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守住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坚定的意志品质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既聚焦重点、又统揽全局;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行径。对那些搞分裂、搞颠覆、搞渗透、搞破坏的行为,必须斩草除根、坚决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根本利益的风险隐患,必须坚决排除、有效化解。对触碰国家底线、危害国家核心利益的行为,必须毫不犹豫、坚决制止。实践充分证明,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奉行底线思维,是筑牢国家安全基石、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守的根本立场。
     
      总体国家安全观蕴含的方法论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观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体现了鲜明的问题意识、深邃的理论思考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有助于我们科学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制定符合实际的国家安全战略和政策,增强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性;有助于我们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有效应对各种安全挑战,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的有效性;有助于我们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主动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增强国家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有助于我们从长远角度考虑国家安全问题,制定可持续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国家安全工作的长远性,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面向未来,我们要继续善用活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方法论原则,强化战略思维,坚持整体谋划,科学系统施策,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作者:戴维来(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总体国家安全观宣讲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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