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檀:中国银行业二度危机 地方债务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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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1-07-06  来源:未知


  •     本轮风险主要是债务风险,从欧洲到美国概莫能外。在经济下行周期,泡沫崩溃下的债务危机将带来资产负债表恶化,导致央行不得不维持低利率;反过来,过多的货币流动性将带来巨大的资产泡沫。

         国家统计局公布地方政府10.7万亿的负债后,有关人士对这一数据提出了质疑,央行与银监会的数据被认为更接近于负债事实。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称,在对国家审计署和银监会的估算数据进行对比之后,发现3.5万亿元人民币的地方债务。而尹中卿先生认为,原因主要是因为审计署与央行等部门的统计口径不同。审计署在审计时将具备条件的融资平台才纳入融资平台公司的范围,一些比较小的平台,或不符合审计标准的平台,就未计算在内。一些地方故意隐藏的融资平台,如果找不到蛛丝马迹,也难以列入审计范围。而央行和银监会在调查中,把所有发生过借贷行为的地方机构,不管是以公司的名义还是以单位的名义,不管债务数额大小、举债次数,只要发生过借贷行为,都纳入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统计范围之内。由于央行和银监会是根据每一笔贷款统计得出来的,因而数据有一定的科学性,也更接近实际情况。

        此次地方债务的或有坏帐率可能远远超过以往银行不良贷款的规模,考虑到银行不良贷款主要由银行间接融资,因此,中国银行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所受的负面冲击远未过去。这是银行业盲目迷信地方政府、大项目信用的结果,也是在信贷领域行政干预从未根绝的结果,更是中国银行业未能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的结果。

        表面上,此次银行风险与2003年银行改革上市之前的危机不同,实际本质相同,即通过行政调控之手进入了低效项目,银行成为成本的主要承担者。考虑到主要商业银行已经上市,投资者将成为银行成本的部分承担者。

         银监会等部门对地方债务进行拆包分解,可以视作市场化解决的先兆。通过拆包分解,银行对各个投融资平台和项目进行了二次尽责调查,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信用心中有数,对于各投资项目的风险也有了大致的估算。银行对于贷款项目的收益与抵押资产的价值心中有数,可以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以高估值时期的资产变现作为弥补的手段。

        之所以银行需要在重新尽责调查的基础上,与地方投融资平台签订契约,是因为后金融危机救急时期的4万亿与常态不可同日而语,资产的估值水平截然不同,必须进行重新定价。为解决负债,主要办法是将地方投融资平台项目的收益纳入银行补偿范围;对于投融资用于抵押的资产进行估算,以最大程度地保证风险敞口不再扩大。

         如果地方国资能够得到高效运营,只要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即便地方债务总量达到14万亿元,也不足以动摇根本。

        来看上半年证券市场的大宗交易。上半年为600多亿元人民币,全年突破千亿,有业内人士披露,这与地方国资通过减持部分国企上市公司股权,紧急应付地方债务清理中出现的危机情况有关。地方国资总量十几万亿,仅上海一地2009年年底就突破了1.25万亿,并且在证券化的过程中获得越来越多的溢价。

         此次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最坏的做法是,重新运用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坏帐或者长期挂帐的方法,这相当于变相鼓励银行与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此举将极大地恶化中国金融行业的商业生态,未来债务危机将层出不穷。此举还是财富劫掠,在坏帐剥离后,通过长期通胀,将地方政府的坏帐转嫁到全体国民身上。

        银行的风险只有用市场方式才能解决,并且最大限度地将风险控制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范围之内。

        地方国资的证券化溢价必须首先用于偿债,而不是进行在赖帐基础上的保值增值。不仅国资证券化,国资直接出售同样是解决地方债务危机的好办法,偿债需要的是项目的造血机制,当一个低效的公司通过出售获得更高的估值,有更高效的产出时,不仅可以解决债务危机,更能够在解决债务的过程中,让资产找到符合市场需要的企业家。

        地方债务不应被低估,不应被小视,但地方债务并非无路可走,只要银行与国资都能走上市场之路,只要政府不通过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有意转嫁坏帐,通过证券市场掠夺投资者利益,那么,中国的地方债务危机就能够刺激地方政府的市场化改革。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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