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刘春教授出席由某央企主办的“党纪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在北京举办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刘春教授出席由某央企主办的“党纪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在北京举办...

  • 2024年5月13日下午,由某央企主办、北京四海昌信咨询中心培训部协办的“党纪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在北京举办。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刘春教授就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主题分享!


    首先刘老师讲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要在纪律要求和纪律执行上严字当头,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条例》修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着眼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从党章这个总依据出发,特别突出严的基调和导向,推动纪律严明在管党治党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行党纪、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严字当头的要求,《条例》通篇贯彻严的基调,例如,在第二条中增写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第四条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条例》中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的所有对象、空间和时间上,体现出在责任上全链条、时间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的特点,充分彰显了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态度。

     
    其次刘老师又讲了《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针对纪律执行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新形式新表现,充实扩展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纪律规则更加具有现实的针对性,从而更加严密有效。对于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条例》不仅充实完善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而且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具体化,成为具体而明确的纪律规定。例如增加的第四十二条,“计算经济损失应当计算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违纪行为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立案后至处理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一并计算在内。”由于增强了纪律规定对于现实问题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从而有利于提高党的纪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最后刘老师总结了新修订的《条例》共三编十一章,158条,全文共22500多字,与2018年修订版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该集团党务干部大概60人参加此次专题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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