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届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2005-2-21)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讲: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李培林研究员、景天魁研究员

      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李培林研究员、景天魁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有关看法和建议。

      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谐社会建设有关情况和工作的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发展趋势,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加强对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和分析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等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利于深入认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我国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要加强对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和分析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利益关系等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利于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要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和分析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利于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实好。

      胡锦涛指出,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而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要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并用来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我国历史上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按照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要求,努力做到古为今用。要注意研究国外社会建设理论,借鉴其积极成果。要通过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使我们关于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更加完备,使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胡锦涛强调,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情况,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尽快形成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善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前进。要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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