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十二五”规划9月出台

    0

    时间:2011-06-13   来源:未知


  •   规划明确四大发展方向,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10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的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该规划已列入报请国务院审批计划,规划将于9月出台。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近期组织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编制工作会议,研究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讨论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发展循环经济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我国现阶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循环经济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传统经济向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变的重要途径。与会人士同时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已两年有余,可全国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尚未完善等,给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颇多掣肘。

      “‘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完成,循环经济功不可没,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实现进一步发展所受到的资源能源约束将越来越严重。”第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毛如柏表示,“在日益巨大的资源能源需求和严峻的环境压力面前,我们只能从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中寻找出路”。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有关方面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并从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和强化政策技术支撑四个方面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首先是明确提出资源产出率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根据以往资源产出率的变化情况,综合考虑未来五年的发展,提出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据专家预测,循环经济未来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巨大。以汽车零部件再利用为例,中国才刚刚起步,而国外汽车零部件90%以上通过再制造实现,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低于新产品,有的甚至超过新产品。再以轮胎行业为例,国内已经有企业在试点,能够明显节约生产成本,但是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还没有认识到再制造的重要性。

      其次,国家将强调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我国将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设改造各类产业园区等方面入手,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统筹园区、产业基地和产业带的空间布局,构筑上下链接、相互循环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循环利用体系,实现产业循环式组合。

      第三,生产消费等领域循环经济将全面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把生活消费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推行绿色采购等工作,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最后,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向示范升级“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要从试点走向示范和全面发展,国家发改委将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10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循环经济促进法》起草小组组长孙佑海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抓紧制定出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之外,还应抓紧制定法律配套法规,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限制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禁止在电子电气等产品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等。并研究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名录,建立完善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和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北京四海昌信咨询中心中央政策解读专业服务机构,邀请著名经济学家,党建专家,法学专家,文化专家等开展中央政策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干部培训,专题培训,课题研究,投资并购,招商引资,公共关系,十四五规划等服务。联系电话:010-68998188
  •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文章、数据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站观点,若有疑义,请与本中心联系
民生智库——北京四海昌信咨询中心  Copyright © 2008-2018 京ICP备09033294号-1   
投诉电话:010-68007379 地址: 北京市万寿路甲12号D座7层

二维码